根據《關于改革完善省級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若干措施》(瓊府辦〔2022〕20號)和《海南省科技人才創新項目和經費管理暫行辦法》(瓊科〔2022〕283號)有關規定,省科技人才項目經費開支實施包干制,經費支出不設定科目限制和具體比例限制。《管理辦法》取消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間接費用比例,有利于激發科研工作者的自主性和積極性;刪除《暫行辦法2021版》中“間接費用比例原則上不超過直接經費扣除設備購置費的30%,對數學、管理科學等純理論基礎研究的項目,可根據實際情況將間接費用比例提高到60%。”內容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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