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特派員采取先入庫后派遣的形式,入庫申請程序分為直接備案入庫和申請入庫兩種形式。鄉村振興掛職科技副鄉鎮長、“三區”科技人才、農村科技110技術隊伍、“一所對一縣”計劃選派隊伍、企業科技特派員、省屬三級公立醫院下沉幫扶市(縣)醫院行動計劃人員、市(縣)科技特派員隊伍等經省科學技術廳審核后直接備案入庫。
其他愿意參加科技特派員選派的可以自主申請,需經注冊申報、審核備案、公布名單等環節。
(一)注冊申請。有意向參加科技特派員選派的科技人員在科技特派員信息系統申請。
(二)審核備案。科技特派員所在單位對本單位申請人員進行審核和推薦,省科學技術廳對推薦的科技特派員進行審核認定。
(三)公布名單。科技特派員經省科學技術廳審核后,向社會公布,原則上每半年公布一批。
省科學技術廳根據基層需求和任務需要從入庫人員中選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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