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延續。認定部門在分類認定有效期的最后一年,對“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整體發展情況進行評估,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有效期延長3年:一是銷售額或者營業收入、繳稅、吸納就業等指標3年內有明顯增長的;二是3年內獲得過縣級以上政府表彰獎勵的;三是由認定時的“成長型”個體工商戶提升為“發展型”個體工商戶,或者由“生存型”個體工商戶提升為“成長型”個體工商戶的;四是推薦認定的個體工商戶,經推薦部門同意的。
版權所有?海南省人民政府網 中文域名: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務主辦: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運行維護:海南省人民政府網站運行管理中心 瓊ICP備05000041號-1 政府網站標識碼:4600000001 瓊公網安備 46010802000004號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海南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