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條例》第一百三十九條的貫徹落實工作,是統計部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計工作重要講話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統計改革發展決策部署的實際行動,是堅決防治統計造假、切實提高統計數據質量、更加有效發揮統計監督職能作用的重大舉措。國家統計局深入學習《條例》并做好宣傳解讀工作,第一時間在國家統計局官方網站發布《“統計造假”被納入黨的紀律處分條例處分范疇》消息稿,研究將《條例》有關規定寫入統計法治宣傳的權威教材,努力營造貫徹實施《條例》的良好氛圍,讓黨員干部知敬畏、存戒懼、守牢統計法律和紀律底線。要求各級統計機構以對黨和國家高度負責的精神,嚴格依照統計法律法規和《條例》有關規定,嚴肅查處統計違紀違法案件,特別是對于領導干部干預統計工作、統計人員參與統計造假以及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中頂風違紀違法的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為紀檢監察機關嚴格按照《條例》第一百三十九條規定追究違紀黨員領導干部紀律責任打好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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