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需選聘獨立董事,省國資委一般會在省國資委網站上發布有關通知。 一、選聘的程序一般為:組織報名—審核報名者資格條件—通過一定形式進行測試—省國資委黨委會審定—推薦任職二、獨立董事選聘的資格條件為: (一)具有獨立董事資格證書,年齡一般不超過65周歲,身體健康,能確保在任職期間投入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履行崗位職責;(二)一般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或職業資格); (三)具有10年以上企業管理、市場營銷、資本運營、科研開發和人力資源管理等專業的實際工作經驗,或具有法律、經濟管理、財務、金融等方面的專長;(四)履職記錄良好,未有違法亂紀、不誠信及不稱職考核記錄; (五)有意向擔任兼職獨立董事的,需由其本人所在單位出具同意其擔任外部董事職務并在工作時間上予以支持的有效文件;(六)需不受原任職單位競業限制條件的制約,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關于公務員辭去職務的規定、《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及《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等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要求。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海南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