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執行公安、消防、救生、港航監督、水政監督和運輸管理任務的各種專用船艇;
(2)持有縣以上防汛指揮部證明,參加防汛搶險抗旱、運輸救災物資的船舶;
(3)直接從事國防軍事物資運輸,并持有軍隊駐省航務軍代處證明的軍隊自有專用船舶(不包括其所屬企業和有收入的船舶);
(4)本省航道管理機構專門在航道上從事航道管理和工程的各類專用船舶以及水利部門從事水利工程施測的專用船舶;
(5)農船及在內河從事捕撈的漁船(僅限3總噸位以下者)。
版權所有?海南省人民政府網 中文域名: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務主辦: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運行維護:海南省人民政府網站運行管理中心 瓊ICP備05000041號-1 政府網站標識碼:4600000001 瓊公網安備 46010802000004號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海南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