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條件是:1、建筑面積4000平方米以上的單體住宅工程;2、建筑面積40000平方米以上(含配套工程)的住宅小區工程;3、建筑面積在6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4、建筑面積在5000平方米以上或工程總造價1000萬元以上的工業建筑、構筑物等。市政工程:總造價在2000萬元以上的市政道路、橋梁、管線、水廠、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等市政設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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