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養老機構管理辦法》,養老機構是指依法辦理登記,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護理服務,床位數在10張以上的機構。
養老機構分為營利性和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營利性養老機構辦理備案,應當在收住老年人后10個工作日以內向服務場所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辦理備案,應當在收住老年人后10個工作日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同級的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養老機構辦理備案,應當向民政部門提交備案申請書、養老機構登記證書、符合《養老機構管理辦法》第四條要求(即養老機構應當按照建筑、消防、食品安全、醫療衛生、特種設備等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開展服務活動)的承諾書等材料,并對真實性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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