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關于深化律師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強調,深化律師制度改革必須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持解放思想、改革創新、務實進取,緊緊圍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完善律師執業保障機制,健全律師違法違規執業懲戒制度,加強律師隊伍建設,建設一支擁護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法治的高素質律師隊伍,充分發揮律師在全面依法治國、依法治省中的重要作用,為加快建設美好新海南、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
《海南省關于深化律師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明確了深化律師制度改革必須要堅持的五項基本原則。一是堅持黨的領導。堅決貫徹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加強律師行業黨的建設,切實發揮律師事務所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律師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二是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三是堅持執業為民。教育和引導廣大律師始終以人民為中心,將執業活動與服務人民緊密結合,著力完善人權司法保障、服務人民群眾的制度機制,發揮律師在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中的重要作用。四是堅持依法執業。教育和引導廣大律師自覺維護憲法法律權威,捍衛憲法法律尊嚴,嚴格依法行使執業權利、履行職責義務、規范執業行為,堅守依法執業底線,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五是堅持從實際出發。適應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民主法治建設進程,遵循律師工作發展規律,積極穩妥推進律師制度改革。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海南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