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持懲治酒駕醉駕力度不減的情況之下,為什么還有一些人以身試法,歸根結底還是心存僥幸,守法意識淡薄。打擊懲罰這一手不能放松,但“一罰了之”不是最佳方案、治本之策,源頭預防、綜合治理這一手不可或缺。《意見》從三方面要求加強源頭預防和綜合治理工作。一是加強普法宣傳教育。酒駕醉駕預防宣傳應當成為執法司法機關的常態化工作,要采取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方式,引導社會公眾認識到酒駕醉駕的危險性,讓“喝酒不開車”的觀念更加深入人心。二是加強協同治理。酒駕醉駕不僅是法律問題,更是社會治理問題。對執法司法過程中發現的酒駕醉駕治理問題,要充分運用司法建議、檢察建議、提示函等機制,督促相關單位齊抓共管、群防群治。三是加強教育改造。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們黨長期堅持的方針。在醉駕案件辦理中,要加強對涉案人員的教育、矯正,防范再犯。
最后,我們呼吁廣大駕駛人員,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為了大家出行安全,請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杜絕酒后駕駛,爭做守護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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