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關于加強新時代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我省各中小學要開齊開足開好心理健康教育課程,課時在地方課程或校本課程中安排,鼓勵學校結合實際開發心理健康教育校本課程。
小學、初中學段每學期心理健康教育課程或專題活動時間不得低于6課時;普通高中學段每學期不得低于8課時;中職學校一年級第二學期安排《心理健康與職業生涯》課程36課時。心理健康教育課程應以活動為主,防止學科化傾向。
《實施意見》要求,要針對小學階段、初中階段、高中階段、中職階段等年齡段分類設置教育目標和內容。
同時,要注重全學科、全方位育人。心理健康教育要全面滲透到育人全過程,將心理健康教育與校園文化建設、班團隊活動、校園文體活動、德育課、社會實踐活動等有機結合,班主任每學期至少召開1次以心理健康教育為主題的班團隊會。
《實施意見》還明確,在新生入學、開學、畢業、升學、考試前后等重要時間節點,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主題教育活動。主題活動要從培養學生的積極心理品質出發,具備系統性與連貫性,層層推進助力學生綜合素養及能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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