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關于加強新時代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實施意見》將從強化家校協同共育、創新醫教結合工作模式、整合利用社會資源、政府相關部門協同保障等方面構建守護學生身心健康的家、校、醫、社、政協同發展機制。
在強化家校協同共育方面,各中小學校每學期至少組織2次家庭教育指導活動。班主任每學年對每名學生至少開展1次家訪,并將學生家庭情況、成長環境與經歷等作為心理普查建檔的重要內容。
在創新醫教結合工作模式方面,各市縣教育部門要會同衛生健康部門指導轄區內各學校與醫療機構建立緊密關聯的心理危機預防、干預和轉介等有效制度,為所在區域中小學提供醫療幫助。探索建立“醫--校聯絡點”,創立包點負責制的聯動管理模式,開展精神衛生專家進校園、心理問題典型學生個別化專業指導等活動,幫助教師掌握基本的心理干預技能及心理衛生常識,暢通學校高危學生診療轉介便捷通道。
在整合利用社會資源方面,充分利用高校優質資源,實施合作計劃,共同開展危機干預、課程建設、專業督導、教育科研、見習實習等活動。
鼓勵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專業師生、具有心理咨詢師證的社會愛心人士等組建心理援助志愿者隊伍,逐步推行與中小學結對幫扶機制。
鼓勵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專業教師兼職中小學校心理健康教育顧問。引入優質的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心理服務機構和家長資源,為師生提供個性化、專業化、多元化的心理健康服務。探索建設全省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心。
鼓勵各類心理科研機構、學術團體等發揮專業優勢,為學生提供公益性心理健康服務。
《實施意見》還對衛生健康、共青團、宣傳、檢察機關等相關單位協同保障提出了具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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