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義務教育學校考試管理規定》中各年級每學期可安排幾次考試?
《海南省義務教育學校考試管理規定》要求義務教育學校合理安排考試次數,小學三至六年級每學期組織一次期末考試;初中各年級每學期組織一一次期中考試和一次期末考試;初中畢業年級可在總復習階段組織1至2次模擬考試。
同時,《規定》
嚴禁違規組織考試,要求學校、年級或班級不得組織入學考、摸底考、周考、月考、單元考試等其他各類考試,不得以測試、測驗、限時練習、學情調研等各種名義變相組織考試。對于申請轉學的學生,轉入學校也不得安排任何形式的轉學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