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疫要求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芻獸疫的群體免疫密度應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應免畜禽免疫密度應達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芻獸疫場點免疫抗體合格率應常年保持在70%以上。
免疫動物種類和區域
高致病性禽流感:對全省所有雞、鴨、鵝、鵪鶉、鴿子等人工飼養的禽類,進行H5亞型和H7亞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對供研究和疫苗生產用的家禽、進口國(地區)明確要求不得實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的出口家禽以及因其他特殊原因不免疫的,有關養殖場戶按規定逐級報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批準后,可不實施免疫。
口蹄疫:對全省所有牛、羊、駱駝、鹿進行0型和A型口蹄疫免疫。對全省所有豬進行0型、A型口蹄疫免疫,但自行采購疫苗的可根據本場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免疫豬A型口蹄疫疫苗。
小反芻獸疫:對全省所有羊進行小反芻獸疫免疫。
各市縣對本轄區其他其他動物疫病流行情況自行評估,根據防控需要,可利用省級資金自行購買豬瘟、高致病性豬藍耳、狂犬病、新城疫等疫苗對散養戶進行免疫。2024年政府招標采購強免疫苗停止供應所有規模養殖場。
疫苗種類
國家批準使用的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芻獸疫疫苗生產企業和具體產品信息,以國家獸藥基礎數據(www.ivdc.gov.cn)中的最新數據為準。
免疫主體
飼養動物的單位和個人(養殖場戶)是強制免疫主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承擔強制免疫主體責任,切實履行強制免疫義務,自主實施免疫接種,建立免疫檔案,做好免疫記錄,并接受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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