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線一單”、規劃環評和項目環評構成了我國以環評制度為核心的生態環境源頭預防體系,也是我國“六位一體”的生態環境管理體系的重要組成。
從他們之間的關系來看,“三線一單”—規劃環評—項目環評是有序銜接的事前預防性制度,它們構成了目前生態環境準入的框架體系。“三線一單”是政府對本區域生態環境管理的宏觀把握,是環境準入中的綜合準入要求;規劃環評是行業部門、地方、園區對針對本行業、本區域相關規劃“量身定制”的管控要求,在優化規劃方案上提出務實、管用的生態環境準入建議;項目環評是企業對具體建設項目的環境管理方案,是環境準入中的項目準入要求。因此,三者是有序銜接的關系。
對于不同類型的規劃環評,“三線一單”與之銜接的環節可以有所不同:產業園區規劃環評與“三線一單”的銜接可通過“一單”來實現,重點關注園區產業方向和規模是否滿足生態環境準入清單要求;流域開發等規劃環評與“三線一單”的銜接可通過“三線”來實現,重點關注規劃選址是否滿足生態保護紅線、水環境質量底線及水資源利用上線等要求。
規劃環評中對項目環評的管理要求是實現規劃環評和項目環評聯動的關鍵環節。規劃環評提出的下階段項目環評管理要求應包括項目環評可簡化的內容和需強化的工作。一方面,對規劃環評已解決的行業定位、空間選址和累積影響等問題,項目環評可簡化相關工作;另一方面,對規劃環評階段難以分析透徹的問題,如特征污染物的環境影響等應作為項目環評論證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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