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固體廢物尤其是建筑垃圾處理處置情況成為生態環境領域,特別是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的重點關注內容。2020年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將“建筑垃圾、農業固體廢物等”單列一章,明確規定應當建立建筑垃圾全過程管理制度,規范建筑垃圾產生、收集、運輸、利用、處置等行為。2023年12月,第三輪第一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進駐海南期間,集中公開通報5個典型案例,其中之一就是建筑垃圾管理粗放,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問題多發案例。2024年6月,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集中通報典型案例,7個省市中均有建筑垃圾案例,主要是建筑垃圾處置能力建設滯后、違規傾倒等問題。
2024年7月31日,《海南省建筑垃圾管理規定》出臺,從頂層設計上為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相關要求提供了法律支撐,為持續做好第三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建筑垃圾問題整改奠定基礎。目前,我省正在積極推進“無廢城市”建設,《管理規定》的實施,將進一步指導各市縣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全過程管理體系,推進建筑垃圾源頭減量和綜合利用,提升全省建筑垃圾污染治理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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