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洋生態環境管控上,我們堅持陸海統籌、以海定陸、陸海聯動,構建海陸一體、功能清晰,具備海南特色的管控格局。一是堅持生態優先,保護優先。以加強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和保護海洋生物多樣性為前提,促進海洋資源環境有序發展,確保海洋生態環境只能更好,不能變差。二是堅持陸海統籌,有效銜接。陸地和海洋是一個生態共同體,在劃定近岸海域管控分區時,統籌考慮陸海交互影響、區域海域的開發利用現狀和保護需求以及我省灣長制實施等情況,做好近岸海域管控分區與我省海洋功能區劃、環境功能區劃、海洋生態保護紅線等區劃規劃的對接,加強陸域與海域的有效銜接。三是堅持目標導向,更加重視以海定陸。結合近岸海域生態環境保護的目標和要求,以當前存在的主要生態環境問題以及環境質量底線目標為依據,在開發建設活動、旅游和港口航運、污染排放、保護修復等方面,提出符合我省實際的分區管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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