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經濟特區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明確了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紙制品、布制品等產品以及可以重復使用的產品可以作為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替代品,目前上述類別的替代品生產技術比較成熟,可以滿足公眾日常生活需求。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紙制品和布制品等是目前主要的替代品種類,但是隨著科技進步,新型產品將層出不窮,只要符合可循環、易回收和生物降解要求的產品均可以作為潛在替代品種類。
我省推動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旨在減少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使用 ,減少塑料廢棄物對環境的污染,積極倡導全社會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從源頭上減少對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依賴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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