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鄉村旅游點分為五個等級,從低到高依次為一椰級、二椰級、三椰級、四椰級和五椰級。海南省旅文廳(或委托相關旅游協會)負責四、五椰級鄉村旅游點的評定工作,評定專家組由海南省旅文廳職能部門(或相關旅游協會)和專家組成;各市縣旅文局負責三椰級及以下鄉村旅游點的評定工作,并對申報四、五椰級的鄉村旅游點進行初評和推薦。
擬申報評定的鄉村旅游點由申報主體提出申請,按照“申請—初評(終評)—公示—授牌”的程序進行。評定機構擬每三年對已評定等級的鄉村旅游點進行一次復核。其中,2023年3月1日以前評定的鄉村旅游點獲評滿三年時,可以申請延期復核,申請延長的期限不得超過2年。
值得注意的是,對復核確認達不到標準規定的相應椰級要求,或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違反生態環保紅線的,評定機構將根據情況輕重分別給予警告、降低或取消椰級的處理。被降低或取消椰級的鄉村旅游點自降低或取消椰級之日起一年內,不予恢復或重新評定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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