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明確非電網直供電環節電價政策及公攤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電網企業要嚴格執行銷售電價分類結構政策,非電網供電主體應同步傳導電網企業用電類別。
對終端用戶電能來源計量點,電網企業全部按居民、農業、工商業用電類別之一收費的,終端用戶用電類別與之對應。如:某計量點為居民用電類別的,該計量點內所有終端用戶均按居民用電類別計費。依此類推,某計量點為工商業用電類別的,該計量點內所有終端用戶均按工商業用電類別計費;某計量點為農業用電類別的,該計量點內所有終端用戶均按農業用電類別計費。
對計量點的電量采取定比或定量劃分居民、農業、工商業用電量的,終端用戶按實際用電性質確定用電類別。如:某商住混合小區尚未抄表到戶,由某物業公司統一代收電費。該小區內有居民用戶,也有工商業用戶,在電網企業難以按用電類別分別裝設計量點以區分兩部分用電時,依據《供電營業規則》,由電網企業及非電網供電主體根據實際用電情況共同協商,在供用電合同中約定采取定比或定量的方式劃分確定居民和工商業用戶的電量,居民用戶按居民用電類別計費,工商業用戶按工商業用電類別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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