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海口龍華區法院公開審理被告人鄧某彬等6人涉嫌尋釁滋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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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機關指控,2012年11月,海口龍華區龍橋鎮挺豐村委會昌榮村村民小組(以下簡稱昌榮村)與海南某房地產公司簽訂《合作協議書》,約定共同開發昌榮村的土地,項目名稱為“昌榮星城”.2017年11月期間,得知“昌榮星城”項目已進行報建,被告人鄧某彬便約鄧某傅、鄧某宸、鄧某良見面,聽到鄧某傅有要通過阻攔開發項目攬工程的想法后,便唆使鄧某傅等3人鬧事阻擾昌榮星城工地的正常施工,以此要挾開發商獲取工程承包權,后鄧某傅又將該信息傳達給被告人鄧某東等人。之后,以鄧某彬、鄧某傅為首要分子,以鄧某良、鄧某宸、鄧某東為重要成員,以被告人王某仁為成員的犯罪集團,多次通過電話威脅、談判、打砸電纜線桿、砍電纜、拉橫幅、到施工現場吵鬧、在工地門口及路上阻攔等方式阻撓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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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機關認為,應當以尋釁滋事罪追究6名被告人刑事責任。案件將擇期進行第二次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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