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檢察機關充分發揮派駐鄉鎮檢察室職能,不斷延伸生態檢察工作觸角——
守護生態文明建設的“檢察前哨”
■ 海南日報記者 金昌波 通訊員 朱璇
青山綠水、碧海藍天是建設國際旅游島的最大本錢,必須倍加珍愛、精心呵護。
2013年以來,海南檢察機關充分發揮派駐鄉鎮檢察室職能,緊緊圍繞省委的決策部署,積極探索“專業化法律監督+恢復性司法實踐+社會化綜合治理”的海南模式,構建起預防宣傳、重點打擊、修復賠償、源頭治理“四位同步”的生態檢察工作格局。
強化法律監督
今年6月,白沙黎族自治縣檢察院派駐七坊檢察室在開展生態巡查工作中了解到:最近幾年,有人在該縣白沙村某村民小組違規建洗滌廠,該廠發出的轟鳴聲嚴重影響村民生活,排出的污水導致池塘變得又臟又臭,灌溉農作物的水也遭到污染。隨后,白沙縣檢察院安排干警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實地查看污染現場,并依法發出檢察建議書,督促職能部門依法履行監管職能,查處洗滌廠違規從事洗滌工作造成環境污染的行為。收到檢察建議后,白沙縣環保等監管部門迅速啟動集中整治專項行動,全面摸排調查。在多部門的共同努力下,白沙某洗滌中心停止營業,并在規定時間內將廠房搬離居民區。
近年來,全省檢察機關充分利用派駐鄉鎮檢察室工作在一線的獨特優勢,把生態巡查作為生態環境司法保護的重要舉措, 緊緊圍繞生態環境資源領域職務犯罪易發多發環節,深入開展滾動式生態巡查7481次,從中發現和收集生態領域職務犯罪線索168件,立案查處141人,持續保持嚴厲打擊破壞生態環境犯罪背后的瀆職貪腐行為的高壓態勢。
探索恢復性司法保護
當前,許多破壞生態環境的刑事案件,犯罪分子被判入獄,受到了應有的懲罰,但受損的生態環境得不到修復,荒山依舊。
為徹底解決這一問題,近年來,我省檢察機關立足檢察職能,積極探索建立生態環境恢復性司法保護機制,強調檢察機關在督促相關職能部門進行整改時,樹立“打擊與修復并重”的執法理念。
此外,在辦理盜伐、濫伐等破壞森林資源犯罪案件時,我省檢察機關重在“補植復綠”,根據案件具體情況,督促涉案單位、犯罪嫌疑人或其親屬補植林木,恢復生態,并以此為據,提出從輕、減輕處理的意見。
“開展‘補植復綠’,不僅讓當事人以實際行動彌補損失,悔過自新,也能將資源破壞和環境污染的損失降至最低程度。”省檢察院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全省檢察機關已督促“補植復綠”3476余畝約33.3萬株,實現了辦一起案件,恢復一片青山,挽救一個家庭的效果。
堅持懲治與預防并重
派駐鄉鎮檢察室設置在鄉鎮,工作在保護生態第一線,最能先行感受到生態環境的變化,是生態環境的“體溫計”和“晴雨表”。
基于此,全省檢察機關充分發揮鄉鎮檢察室的生態觸角作用,始終堅持“教育為先,警示在前”的原則,依托22個職務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定期深入農村基層和環境保護問題突出地區開展法律宣傳1954次,警示教育537次,進一步提高基層干部群眾保護生態環境的意識,激發參與生態文明建設的熱情。
此外,全省檢察機關還始終把工作重點聚集在查辦和預防生態保護領域的職務犯罪上,緊緊盯住環保、國土、林業、水務、海洋漁業等重點部門、重點人員,嚴肅查辦在履行生態環境監管職能過程中發生的濫用職權、以權謀私、貪污賄賂、失職瀆職等職務犯罪案件,并結合辦案,深入開展生態領域職務犯罪預防警示教育。
(海南日報???月29日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