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貿港分步驟開展零碳園區建設
著力推進構建新型零碳能源系統等六項重點任務
海南日報訊(海南日報全媒體記者 王培琳)近日,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廳等5部門聯合印發《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關于開展海南自貿港零碳園區建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將有計劃、分步驟推進各類園區低碳化零碳化改造,支持有條件的園區率先建成海南自貿港零碳園區。
《通知》指出,開展海南自貿港零碳園區建設,共有六項重點任務。
一是構建新型零碳能源系統。加強園區與周邊風電、光伏、光熱、生物質能、核能等零碳能源匹配對接,積極有序推進園區及周邊零碳能源項目建設,科學配置儲能等調節性資源,實現熱力、電力零碳化供給。因地制宜發展綠電直連、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電網等綠色電力直接供應模式,實現綠色電力可溯源、可核算,鼓勵參與綠證綠電交易。發展智能微電網,實現與大電網兼容互補,提升園區配電網的靈活性與安全韌性。
二是打造產業降碳新模式。支持園區開展CCUS、新材料、未來能源等領域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研究和示范項目建設,促進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加快發展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的新興產業,積極探索綠色能源制造綠色產品的“以綠制綠”模式。鼓勵傳統產業綠色低碳轉型,健全園區循環利用體系等。
三是實施建筑減碳新示范。提升園區新建建筑低碳設計與建造水平,新建建筑按照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或低碳、近零碳、零碳建筑標準設計建造。開展園區既有建筑節能降碳改造,推廣柔性用電,提升建筑用能電氣化水平。
四是完善交通脫碳新體系。推動園區綠色交通基礎設施改造升級,提升園區綠色運輸比例,支持園區應用新能源貨車、物流車輛和船舶等綠色運輸方式。
五是搭建智慧管碳新系統,六是探索長效治碳新路徑。
保障方面,《通知》明確,省發展改革委統籌推進海南自貿港零碳園區建設,各市縣要建立工作機制,協同推進零碳園區建設各項任務落實。加強資金支持,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超長期特別國債、地方政府專項債等資金,支持符合條件的園區相關項目建設。用好支持零碳園區建設的各類財政資金。引導金融機構為零碳園區提供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基金等金融支持。鼓勵社會資本積極參與零碳園區建設。加強對新建園區、零碳電源、供電設施的要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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