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推動電商平臺禁塑
出臺6條共15項措施,正面激勵與負面懲戒相結合
海南日報海口12月30日訊(記者 羅霞)省新聞辦12月30日舉行海南電商平臺禁塑新聞發布會介紹,《關于推動海南省電商平臺禁塑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近日出臺,通過6條共15項措施,推動我省電商平臺禁塑。
這些措施涉及源頭管控、違法懲戒、社會監督、獎勵推動、常態管控、氛圍營造等方面,涵蓋了電商平臺禁塑的各個環節,通過正面激勵與負面懲戒相結合,形成獎懲結合、協同共治的工作機制。
《措施》明確的6條措施中,一是加強源頭管控,阻斷名錄內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輸入,包括要求第三方電商平臺設置提示語,提醒商家“海南禁止銷售禁塑名錄內塑料制品”,并制定相關規則限制平臺內商家的銷售行為;要求外賣、社區團購平臺制定禁塑規則,禁止商家在配送環節使用名錄內一次性塑料制品;要求郵政部門推動國內快遞企業執行海南禁塑規定,停止攬收“禁塑名錄內塑料制品”郵寄到海南。
二是強化綜合執法,形成聯合懲戒機制。明確了執法的4個重點環節,即倉儲、運輸、銷售、使用,同時針對違規、違法行為明確了3項懲戒措施:一是“警示”“約談”,并作出整改;二是整改不到位的,按相關規定移送執法部門;三是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等相關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三是公布違規案例,形成社會監督機制。主要強調“社會監督”,規定了2項措施:定期將違規案件在新聞媒體上進行公布,接受社會監督;制定違法行為有獎舉報辦法,動員社會監督。
四是公開禁塑獎勵,形成工作激勵機制。主要強調“獎勵推動”,明確了2項措施:對表現突出的企業,每年進行一次評比表彰活動;對作出特殊貢獻的員工給予獎勵。
五是加強檢查督導,形成有效管控機制。主要強調“常態管控”,明確了3項措施:建立常態化督導評估機制;建立常態化網上巡查機制;建立常態化政企溝通聯絡機制。
六是加強宣傳推動,營造禁塑良好氛圍。明確了2項措施:一是政府推動,將電商平臺禁售納入全省宣傳體系,推出好經驗、好做法;二是行業聯動,發揮行業組織作用,推動企業作出禁塑承諾、組織企業開展禁塑專題推介活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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