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免去劉遠生政協第七屆海南省委員會常務委員職務、撤銷其委員資格的決定 (2020年1月14日政協第七屆海南省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鑒于劉遠生涉嫌犯罪,根據中共海南省委的建議,依照《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等有關規定,政協第七屆海南省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決定,免去劉遠生政協第七屆海南省委員會常務委員職務、撤銷其委員資格,報全體會議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