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先完成地方機構改革是黨中央交給海南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今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海南省機構改革方案》,這是首個獲得中央批復的省級機構改革方案。機構改革后,共設置黨政機構55個。黨委機構18個,其中紀檢監察機關1個,工作機關14個,工作機關管理的機關3個。政府機構37個,其中省政府辦公廳和組成部門23個,直屬特設機構1個,直屬機構6個,部門管理機構7個。我省在全國率先基本完成省級機構改革,建立起適應自由貿易試驗區和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的組織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