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高質量發展,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對標國際高水平經貿規則,解放思想、大膽創新,聚焦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建立與高水平自由貿易港相適應的政策制度體系,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力和影響力的海關監管特殊區域,將海南自由貿易港打造成為引領我國新時代對外開放的鮮明旗幟和重要開放門戶。
(二)基本原則
——借鑒國際經驗。堅持高起點謀劃、高標準建設,主動適應國際經貿規則重構新趨勢,充分學習借鑒國際自由貿易港的先進經營方式、管理方法和制度安排,形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開放政策和制度,加快建立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增強區域輻射帶動作用,打造我國深度融入全球經濟體系的前沿地帶。
——體現中國特色。堅持黨的集中統一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確保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正確方向。充分發揮全國上下一盤棋和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制度優勢,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和創造性,集聚全球優質生產要素,著力在推動制度創新、培育增長動能、構建全面開放新格局等方面取得新突破,為實現國家戰略目標提供堅實支撐。加強與東南亞國家交流合作,促進與粵港澳大灣區聯動發展。
——符合海南定位。緊緊圍繞國家賦予海南建設全面深化改革開放試驗區、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國際旅游消費中心和國家重大戰略服務保障區的戰略定位,充分發揮海南自然資源豐富、地理區位獨特以及背靠超大規模國內市場和腹地經濟等優勢,搶抓全球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重要機遇,聚焦發展旅游業、現代服務業和高新技術產業,加快培育具有海南特色的合作競爭新優勢。
——突出改革創新。強化改革創新意識,賦予海南更大改革自主權,支持海南全方位大力度推進改革創新,積極探索建立適應自由貿易港建設的更加靈活高效的法律法規、監管模式和管理體制,下大力氣破除阻礙生產要素流動的體制機制障礙。深入推進商品和要素流動型開放,加快推動規則等制度型開放,以高水平開放帶動改革全面深化。加強改革系統集成,注重協調推進,使各方面創新舉措相互配合、相得益彰,提高改革創新的整體效益。
——堅持底線思維。堅持穩扎穩打、步步為營,統籌安排好開放節奏和進度,成熟一項推出一項,不急于求成、急功近利。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全面推行準入便利、依法過程監管的制度體系,建立與國際接軌的監管標準和規范制度。加強重大風險識別和系統性風險防范,建立健全風險防控配套措施。完善重大疫情防控體制機制,健全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開展常態化評估工作,及時糾偏糾錯,確保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方向正確、健康發展。
(三)發展目標
到2025年,初步建立以貿易自由便利和投資自由便利為重點的自由貿易港政策制度體系。營商環境總體達到國內一流水平,市場主體大幅增長,產業競爭力顯著提升,風險防控有力有效,適應自由貿易港建設的法律法規逐步完善,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明顯改善。
到2035年,自由貿易港制度體系和運作模式更加成熟,以自由、公平、法治、高水平過程監管為特征的貿易投資規則基本構建,實現貿易自由便利、投資自由便利、跨境資金流動自由便利、人員進出自由便利、運輸來往自由便利和數據安全有序流動。營商環境更加優化,法律法規體系更加健全,風險防控體系更加嚴密,現代社會治理格局基本形成,成為我國開放型經濟新高地。
到本世紀中葉,全面建成具有較強國際影響力的高水平自由貿易港。
(四)實施范圍。海南自由貿易港的實施范圍為海南島全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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