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更加開放的船舶運輸政策。以“中國洋浦港”為船籍港,簡化檢驗流程,逐步放開船舶法定檢驗,建立海南自由貿易港國際船舶登記中心,創新設立便捷、高效的船舶登記程序。取消船舶登記主體外資股比限制。在確保有效監管和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境內建造的船舶在“中國洋浦港”登記并從事國際運輸的,視同出口并給予出口退稅。對以洋浦港作為中轉港從事內外貿同船運輸的境內船舶,允許其加注本航次所需的保稅油;對其加注本航次所需的本地生產燃料油,實行出口退稅政策。對符合條件并經洋浦港中轉離境的集裝箱貨物,試行啟運港退稅政策。加快推進瓊州海峽港航一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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