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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高縣公布建筑垃圾管理問題整改實施方案 本報訊 (記者 周曉夢 通訊員 程明明)近日,臨高縣公布“建筑垃圾長期無人處置”和“部門不作為、不擔當、推諉扯皮”問題整改實施方案,指出將從建筑垃圾臨時填埋處理、建筑垃圾儲運處置場及建筑垃圾處理車處理、建立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廠處理等3方面落實具體整改措施,有效解決建筑垃圾圍城和環境污染等問題。 今年8月,省生態環境保護百日大督察第九督察組(以下簡稱第九督察組)就臨高縣有關職能部門之間因建筑垃圾亂丟放推諉扯皮不作為等問題,對臨高縣政府進行公開約談。約談通報稱,在第九督察組進駐臨高縣期間,媒體曝光了“臨高縣有關職能部門之間因建筑垃圾亂丟放推諉扯皮不作為”事件。經調查,督察組發現臨高縣長期以來沒有建立完善的建筑垃圾處置管理制度,也未設立正規的建筑垃圾堆放點,有關部門不作為、不擔當、互相推諉,導致建筑垃圾處置監管出現“真空”。 按照督察整改要求,臨高縣制定并公布“建筑垃圾長期無人處置”和“部門不作為、不擔當、推諉扯皮”問題整改實施方案,明確將按近期、中期、遠期擬分步采取建筑垃圾臨時填埋處理、建筑垃圾儲運處置場及建筑垃圾處理車處理、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廠處理3種處置方式,建立建筑垃圾從源頭到處置的全過程管理體系。同時做好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發展規劃,并納入本地總體規劃,保障相關設施土地供應。 此外,整改實施方案對責任分工和整改時限作出了安排,要求各有關部門要根據工作職責,切實做好建筑垃圾管理和資源化利用相關工作,加強配合,形成合力,按時高質量完成任務。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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