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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態環境保護百日大督察第四督察組公開約談萬寧市政府指出 本報萬城8月19日電 (記者 周曉夢 通訊員 程明明)8月19日,省生態環境保護百日大督察第四督察組(以下簡稱第四督察組)就萬寧小海、老爺海海水養殖嚴重污染事件,對萬寧市政府進行公開約談。 “第四督察組進駐萬寧市期間,媒體曝光了萬寧老爺海海水養殖嚴重污染事件,引發廣泛關注。經督察發現,萬寧小海也存在污染整治工作不力,周邊水域生態環境持續惡化。”在約談現場,第四督察組有關負責人開門見山,直指問題所在。 自2017年中央環保督察開展以來,萬寧市就海水養殖污染防治工作做了大量的研究部署,但海水養殖污染問題并沒有得到解決,環境嚴重污染現象依然存在。督察發現,由于缺乏科學規劃,網箱分布密度過大,又未建設任何治理設施,養殖尾水直排,加上對附近村民生活污水和垃圾疏于監管,出現了底泥淤積、通道淤塞、水運力不足等問題,影響防洪納潮和水體交換,導致流域水質惡化。同時生物的多樣性持續下降,小海和老爺海逐步失去了原有的自然風貌和生態功能,生態環境嚴重惡化。 對此,第四督察組指出,萬寧市應進一步提高認識,強化措施,對標省委、省政府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決策部署、《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海南)實施方案》要求,對萬寧小海、老爺海海水養殖嚴重污染問題應高度重視,加大生態環境整治力度。根據有關規定要求,有關整治方案及落實情況應在5個工作日內報第四督察組,并抄報省生態環境保護百日大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萬寧市市長周高明在現場表態稱,萬寧對督察組約談指出的問題照單全收、立行立改,接下來將盡快形成實事求是的污染整治方案,全面推動退排退塘、尾水整治以及加快修編海水養殖規劃、完善周邊基礎設施建設等工作,切實落實責任到人、分工到位,解決好小海和老爺海環境污染問題;并強化舉一反三,建立有效的監管工作機制,切實扛起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責任。 按照省生態環境保護百日大督察工作要求,各督察組、各市縣要高度重視生態環境保護百日大督察工作,深刻領會這次大督察的政治性、嚴肅性,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嚴格按照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全力推進大督察工作,確保真督實察出硬招、求真務實見成效。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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