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報訊(海南日報全媒體記者 黃婷 通訊員 伍人林 林森)近日,省民政廳印發《關于推動社會組織參與地名文化保護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鞏固“鄉村著名行動”及相關試點成果,建立健全政府主導、社會組織協同、群眾廣泛參與的長效機制,形成全省上下聯動、多方協作的地名文化保護格局,為傳承和弘揚海南優秀地名文化提供有力支撐。
《通知》突出三大亮點:一是培養扶持地名文化保護類社會組織,支持依法成立業務范圍包含且不限于地名文化挖掘、整理、研究、宣傳和保護的地名文化保護類社會組織,或依法設立地名文化保護分支機構;二是拓展參與渠道,鼓勵支持社會組織參與地名文化資源調查整理、名錄制定、命名更名論證評估,開發地名文化產品,提供公益服務;三是建立項目化管理、人才培育、監督評估等三項機制,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社會組織參與地名文化保護,加強人才培育與監督評估,對表現突出的社會組織予以表揚。
據了解,2025年以來,省民政廳先后發動7家社會組織在業務范圍中增加地名文化保護內容,發動5家社會組織依法設立地名文化分支機構,指導6家社會組織策劃地名文化保護公益項目參與公益創投大賽,社會組織在地名保護工作中的作用日益凸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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