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報訊(記者 張琬茜)日前,省教育廳公布2023年下半年“省一級學校”評估認定結果,認定萬寧市萬寧中學為“省一級甲等學校”,海口市第二中學、儋州市第二中學等2所學校為“省一級乙等學校”。
依據《海南省普通高中(完全中學)辦學水平督導評估方案(2020年修訂)》確定的評估標準及程序要求,在各有關市縣申報的基礎上,經材料審查和過程性督導,今年10月,省教育廳組織督導評估組分別對海口市第二中學、儋州市第二中學、萬寧市萬寧中學等3所普通高中(完全中學)開展審核性督導評估。督導評估反饋意見將另行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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