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樂東黎族自治縣舉行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公開宣判活動,樂東縣人民法院分別對以付某國、邢某東、石某瑞、林某云為首的4起涉惡犯罪案件進行了公開宣判,該縣公安局對3名舉報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線索有功群眾共獎勵人民幣5.2萬元。
2019年10月24日,樂東黎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付某國等33人犯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破壞生產經營罪、強迫交易罪、妨害公務罪、濫伐林木罪向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該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2016年至2019年,以被告人付某國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以某公司為依托,在樂東黎族自治縣境內經營毛豆種植、加工、銷售生意。期間,被告人付某國為壟斷毛豆種植,糾集惠某龍、符某良等26人在本縣坡拉村、德霞村等地搶占土地,先后實施多次尋釁滋事行為,并指使被告人陳某仁、邢某明等人敲詐勒索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強賣化肥,情節嚴重。除集團犯罪外,同案人還實施了妨害公務、濫伐林木等犯罪。
33名被告人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妨害公務罪、濫伐林木罪。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判處被告人付某國等33人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到一年三個月不等。對其他3起惡勢力犯罪案件,經樂東黎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審理,以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等罪名,判處被告人邢某東等23人有期徒刑九年六個月到六個月不等。(記者 李艷玫 特約記者 林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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