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下午,瓊中法院公開宣判三起涉惡案件,黃偉、封明令等9名被告人因?qū)め呑淌隆⒐室舛窔缺慌行蹋瑑蓚€在黎母山地區(qū)逞強稱霸,多次進行違法犯罪的惡勢力團伙被鏟除。

被告人接受審判現(xiàn)場 記者張星攝
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2016年12月8日被告人黃偉伙同被告人黃端、黃健、黃明財?shù)热藷o故手持棍棒等器械打砸楊豐榮的皮卡車,經(jīng)鑒定,造成損失11400元。2017年1月30日,黃偉、黃元權(quán)、黃元春、黃端、黃健等人與張某川、王某龍等人發(fā)生口角后,手持鉤刀等器械對張某川、王某勝的家進行打砸,并對張某川及其父親張某理、村民王某勝等進行故意傷害。2018年2月28日,被告人封明令、王玉敏、何國強、藍雲(yún)、王興成(另案處理)、王取勇(已行政處罰)等人,以封明令為首,有組織的多次犯案,多次持棍追逐毆打無辜群眾,嚴重擾亂社會治安和經(jīng)濟秩序,造成了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這兩個犯罪團伙在黎母山地區(qū)逞強稱霸,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依法應(yīng)當認定為惡勢力。黃偉等9名罪犯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至6年6個月不等的刑期。

法庭宣判現(xiàn)場 記者張星攝
這是瓊中法院自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以來,首次公開宣判的涉惡犯罪案件,有力地打擊了黑惡勢力犯罪,當?shù)厝罕姛o不拍手稱快,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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