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最新資訊 聚焦《決定》 生態文明建設 學習貫徹 解讀評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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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日報觀察員 金昌波 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改善生態環境就是發展生產力。如何正確處理好經濟發展同生態環境保護的關系?《中共海南省委關于進一步加強生態文明建設 譜寫美麗中國海南篇章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提出完善以綠色發展為導向的考核評價體系,格外引人關注。 生態環境問題歸根到底是經濟發展方式問題。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經濟快速發展起來,不過與此同時,能源資源、生態環境問題也日益突出。如果繼續走老路,去無節制消耗資源,去不計代價污染環境,經濟發展勢必難以為繼。具體到海南,根據近期中央環保督察組和國家海洋督察組反饋的情況,也存在不少環境問題。 建立以綠色發展為導向的考核評價體系,是省委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海南時的重要講話精神的具體部署,也是新形勢下加快建設美好新海南的題中應有之義,體現了絕不以犧牲環境、浪費資源為代價換取一時經濟增長的決心和信心,具有重要的歷史和現實意義。 一方面,它有利于完善經濟社會發展評價體系。生態文明建設的成效如何?黨中央、國務院確定的重大目標任務有沒有實現?老百姓在生態環境改善上有沒有獲得感?這些,都需要一把尺子來衡量、來檢驗。有了新的考核評價體系,把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等指標的情況反映出來,可以全面地衡量發展的質量和效益,特別是綠色發展的能力和水平。 另一方面,它有利于引導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分析環保領域存在的諸多問題,可以發現,許多生態環境破壞案例的背后,往往都有干部不負責、不作為;監管部門履職不到位、執法不嚴格等問題。中央環保督察組和國家海洋督察組在海南發現,一些領導干部對生態環境質量盲目樂觀,甚至還有個別同志把發展與保護對立起來。這就是發展觀出現了偏差。究其原因,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唯GDP論”政績觀在作祟,于是片面追求發展速度,而不重視生態環保,導致許多問題長期無法解決,甚至愈演愈烈。 省委深諳其中要害:“唯GDP論”政績觀,必須予以扭正。本報觀察員注意到,省委書記劉賜貴就《決定(討論稿)》向全會作了說明特別強調:“抓發展是政績,抓民生是政績,把優良的環境資源保護好,對海南的干部而言,更是實實在在的政績。” 對此,出席全會的臨高縣委書記李江華感慨:“以綠色發展為導向進行考核評價,我省取消對中部市縣GDP考核,今后還要繼續擴大取消考核范圍,令人振奮。有了這根指揮棒,確確實實能讓市縣明確方向,不用像以前那樣擔心經濟發展考評壓力,可以讓廣大干部大膽地立足長遠,去做‘久久為功’的事情。” 完善以綠色發展為導向的考核評價體系,海南勢所必然。本報觀察員注意到,在《決定》中,對于完善考核評價體系提出了具體舉措:淡化并逐步取消省對市縣GDP、工業產值、固定資產投資的考核;探索建立綠色GDP核算體系;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和環境責任離任審計,等等。從海南實際看,這些具體措施針對性強;某種程度上看,就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指揮棒”。如果能夠實實在在推動這些工作落到實處,海南生態文明建設水平必將會躍上一個新的臺階。 值得注意的是,《決定》還以大篇幅對“強化黨對生態文明建設的領導”進行了闡述。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生態環境保護的關鍵在領導干部。如何抓住這個關鍵?這是擺在海南面前的一個生態課題。 事實上,加強黨對生態文明建設的領導,我省早已邁開步伐。近年來,我省先后印發《海南省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和《海南省黨政領導干部海岸帶資源破壞及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強化黨政同責,給地方和部門戴上環保“緊箍咒”。省第七次黨代會報告也明確提出要“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這次的《決定》又特別提出了強化黨委政府生態文明建設主體責任,進一步強調了抓住黨政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的重要性。 抓生態環保,貴在責任擔當,重在真抓實干。所以,各級黨委政府必須牢固樹立“四個意識”,把生態文明建設擺在全局工作的突出地位,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和省委關于生態文明建設決策部署上來,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的政治責任。 生態興則文明興。走一條經濟發展和生態文明相輔相成、相得益彰的新發展道路,讓老百姓切實感受到經濟建設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帶來的雙重“紅利”,如此海南的前途不可限量。(本報海口9月22日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