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最新資訊 聚焦《決定》 生態文明建設 學習貫徹 解讀評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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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日報觀察員 饒思銳 良好的生態環境,是人民群眾之福;惡劣的生態環境,是人民群眾之禍。 習近平總書記2013年視察海南時曾指出:“良好的生態環境是最公平的公共產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良好的生態環境要成為最公平的公共產品、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一個前提就是要人人共享。省委七屆二次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海南省委關于進一步加強生態文明建設 譜寫美麗中國海南篇章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提出了“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最好的資源吸引最好的投資、最好的資源讓廣大人民共享,讓綠水青山成為造福海南百姓的金山銀山”的重要理念。這種理念的提出,既與省第七次黨代會的精神一脈相承,是“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在生態文明建設中的具體運用,也是海南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的具體行動。 觀察員認為,最公平的公共產品、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應體現在兩個層面上:一是生態環境本身人人可以共享,二是生態環境產生的效益人人可以共享。前者實現起來可以說毫無門檻,但后者的實現則需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建立相應的生態環境資源效益共享機制,即以最好的資源吸引最好的投資、最好的資源讓廣大人民共享,讓綠水青山成為造福海南百姓的金山銀山。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就要保護好人人都能夠共享的良好生態環境,使青山綠水、碧海藍天成為最公平的公共產品和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對人的生存來說,金山銀山固然重要,但綠水青山是人民幸福生活的重要內容,是金錢不能替代的。也正因此,在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入駐海南期間,百姓投訴最多的就是大氣污染、水污染、噪聲污染等與其切身利益相關的環境問題。觀察員認為,只有堅持以人為本、人民至上的理念,切實保護好人民幸福生活賴以維系的生態環境,才能夠使良好的生態環境成為一種公共產品,成為民生福祉。 《決定》提出持續開展生態環境整治、實施生態移民搬遷、構建綠色產業體系,并明確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就是為了保護好生態環境,讓人民群眾呼吸新鮮的空氣、喝上放心的水、住上美麗的家園,最大限度共享良好生態資源。因而,我們要確保生態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差,努力建設全國生態文明示范區,力爭生態文明建設走在全國前列。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還要用最好的生態環境,吸引最好的投資者,讓全省人民乃至全國人民共享良好的生態環境所帶來的福祉,真正把綠水青山變成金山銀山。習近平總書記曾強調:“青山綠水、碧海藍天是海南建設國際旅游島最強的優勢和最大的本錢,是一筆既買不到也借不到的寶貴財富,必須倍加珍愛、精心呵護。”對于海南而言,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改善環境就是發展生產力。可以說保護好青山綠水、碧海藍天,著力在“增綠”和“護藍”上下功夫,就是在為海南的長遠可持續發展積蓄后勁,就是在增強海南發展競爭的獨特性優勢。 但保護生態環境不是讓老百姓守著青山綠水過苦日子,而是要正確處理好發展和保護的關系,以生態文明建設引領經濟社會發展,使青山綠水、碧海藍天成為最好的資源,讓最好的資源產生最大的效益,使生態優勢轉化為發展優勢。《決定》提出“以最好的資源吸引最好的投資、最好的資源讓廣大人民共享,讓綠水青山成為造福海南百姓的金山銀山”,就是希望各市縣、各部門既要牢牢把握生態立省這個前提,又要牢牢抓好發展這個第一要務,闖出一條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新路。何為最好的投資者?就是資金技術雄厚、珍惜海南生態、自覺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能與百姓共享資源紅利、能最大限度保護資源并發揮最佳效益的投資者。唯有用最好的資源吸引最好的投資,才能實現資源效益的最大化,也唯有最好的資源讓廣大人民共享,才能使百姓坐擁綠色發展帶來的“金山銀山”,從而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 觀察員認為,只有我們充分認識到保護好海南生態環境在全國大局和海南新形勢下改革發展中的地位、作用,把新形勢下的海南生態文明建設謀劃好、建設好,在全省統籌推進“雙修”“創文”“創衛”、環境治理等工作,才能不斷改善人居環境,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幸福感和獲得感,從而在生態文明建設上爭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踐范例,譜寫美麗中國海南篇章,加快建設美好新海南! (本報海口9月22日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