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最新資訊 聚焦《決定》 生態文明建設 學習貫徹 解讀評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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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經濟社會發展考核辦法……實行差別化的績效評價考核。探索建立綠色GDP核算體系”—— 這是破除“唯GDP論英雄”的考核“指揮棒”,引導黨員領導干部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對于海南領導干部而言,生態文明建設責任落實好壞將成為政績考核的“必答題”。劉賜貴指出,要加快研究新的評價考核體系,可以增加對生態保護、農業結構調整、農民增收、互聯網產業、全域旅游、休閑健康產業、百鎮千村建設、“五網”基礎設施、醫療教育文化體育建設、“創衛”“創文”、社會和諧穩定、安全生產、干部作風、反腐倡廉、黨的建設等方面的考核權重。 “將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與政治巡視、環保督察等緊密聯系,發揮制度疊加效應”—— 這意味著海南以黨紀的剛性約束來增強各級領導干部的責任擔當意識,增強領導干部綠色發展執政理念,以久久為功的韌勁,全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各項工作。劉賜貴強調,要明晰領導干部在生態環境領域的責任紅線,建立環境保護督察巡視制度。對思想不重視、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顯的地方和單位,該通報的公開通報,該查處的及時查處,甚至要殺個“回馬槍”。 “強化黨委政府生態文明建設的主體責任,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全面建立黨委政府決策的生態文明審查機制”—— 黨的領導是從決策源頭落實綠色發展的根本保障。各級黨委政府必須牢固樹立“四個意識”,把生態文明建設擺在全局工作的突出地位,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和省委關于生態文明建設決策部署上來,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的政治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