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海南省特色產業小鎮建設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
瓊府〔2017〕56號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海南省特色產業小鎮建設三年行動計劃》已經六屆省政府第8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5日
(此件主動公開)
海南省特色產業小鎮建設三年行動計劃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特色小鎮、小城鎮建設的精神,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全域旅游示范省創建、“美麗海南百鎮千村”建設等一系列戰略部署,加快推進我省特色產業小鎮建設,根據《海南省百個特色產業小鎮建設工作方案》(瓊府〔2015〕88號)等要求,制定本計劃。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歷次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海南系列重要講話以及省第七次黨代會精神,認真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堅持以人為本、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創新改革的總體思路,著力打造一批基礎設施完備、公共服務配套、旅游要素齊全、特色產業突出、治理管理精細、就業創業集聚、人文氣息濃厚、生態環境優美、兼具旅游與社區功能的美麗特色產業小鎮,促進全省縣域經濟轉型升級和快速發展,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圍繞宜居宜業宜游的總要求,統籌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補齊小鎮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生態環境短板,完善小鎮功能,提升小鎮居民獲得感和幸福感。
——堅持因地制宜。從實際出發,深挖當地資源稟賦、區位環境、歷史文化、風情民俗、產業業態等特色優勢,突出小鎮獨具的特色魅力,力求形成“一鎮一風貌、一鎮一特色”的差異化發展格局。
——堅持產業興鎮。根據區域要素和比較優勢,立足市場規律,把握市場方向,挖掘本地最有基礎、最具潛力、最能成長的特色產業,促其形成并集聚發展,做精做強,成為主導產業。推進產業融合、產鎮融合。
——堅持市場主導。按照政府引導、市場主導、多元化主體參與的要求,進一步明確政府和市場的定位分工,創新小鎮建設模式、管理方式和服務手段,充分發揮市場主體作用,促進小鎮加快發展。
二、建設目標
按照“規劃引領、項目帶動、突出特色、全面推進、總量控制、動態調整”的創建程序,力爭用3年時間,基本完成100個特色產業小鎮建設任務。特色產業小鎮的新型城鎮化全面推進,生產、生活、生態相融合得到強化;產業關聯度、融合度有效提升,產業集聚、產業創新和產業升級加快推進,新的經濟增長點逐步呈現并快速發展;居民收入尤其是農村居民收入明顯提高;產鎮融合進一步深化,傳統優秀文化得到弘揚。2017年上半年全面啟動特色產業小鎮創建工作。列入名單的100個特色產業小鎮,創建過程中推進緩慢的,報請省政府同意后可調整為其他鄉鎮。確保按照“三年強力推進、一年鞏固提升”的時限要求,到2019年底基本完成全省100個特色產業小鎮建設任務;到2020年全省100個特色產業小鎮在環境、功能、產業、特色等方面更加完善,成為全省發展新的亮點。
——環境優美:在產業、建筑、文化、旅游等方面豐富小鎮建設內涵。加強鎮容鎮貌和環境衛生整治,堅持“顯山、露水、見林、透氣”,保持良好的自然生態和景觀環境,保持環境優美。旅游小鎮按照A級景區標準提升,其他類型的特色產業小鎮參照《海南省旅游小鎮認定標準》打造。加大力度,力爭將100個特色產業小鎮率先打造成為全省全域旅游目的地。
——功能配套:加強小鎮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補齊小鎮路網、電網、水網、氣網、光網“五網”基礎設施短板,完善教育、文化、醫療、體育、環衛等公共服務設施和旅游服務中心、農業技術服務中心等生產性服務設施,使旅游交通商貿物流等更加便捷。
——產業發展:以打造特色產業集聚區為目標,做大做強鎮域特色產業,實現特色產業對小鎮經濟綜合貢獻達到10%以上(其中旅游小鎮的旅游業對本鎮經濟綜合貢獻達到15%以上),帶動小鎮固定資產投資、財政稅收、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率高于所在市縣相應指標2個百分點以上。
——特色鮮明:以建設獨具魅力城鎮為目標,充分依托鎮域自然稟賦、產業特色、歷史文化、民俗風情等,差異化、個性化、人文化開展小鎮風貌設計和景觀建設,避免百鎮一面,實現小鎮地方特色明顯、人文景觀彰顯、文化底蘊豐厚、居民素質提升、社會風尚健康。
三、主要任務
深入貫徹省委、省政府的戰略部署,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把“多規合一”改革、12個重點產業發展、全域旅游示范省創建、特色產業小鎮建設、脫貧攻堅工程、生態環境六項整治及 “五網”基礎設施建設有機結合起來,進一步培育壯大小鎮產業基礎,完善小鎮公共服務,優化小鎮生態環境,推動產業、文化、旅游“三位一體”體系建設,構建產業小鎮“點、線、面”空間發展格局,實現產業小鎮 “三生(生產、生活、生態)融合”和“三宜(宜居、宜業、宜游)相彰”的功能。
(一)科學編制規劃,加強規劃統領。
以國際旅游島建設、全域旅游示范省創建為引領,按照“多規合一”省及市縣總體規劃,以“宜居、宜業、宜游”為總要求,科學編制特色產業小鎮建設規劃。小鎮建設規劃要注重局部與整體、現在與未來、舊城與新城的關系協調,力爭實現旅游、文化、產業、社區四方面功能疊加,自然生態、文化生態、產業生態和諧互動。按照以鎮促產和以產興鎮的基本思路,推進產鎮融合,使鎮區建設與產業發展有機銜接。在合理規劃前提下,統籌確定小鎮重點建設項目。對于可以與重點景區景點或功能區進行一體化規劃建設的小鎮,以及相互毗鄰、自然人文環境相似、產業結構相近的小鎮,應研究制定大的片區產業和建設規劃,使相鄰小鎮的規劃有效銜接,避免不必要雷同和低水平重復。有條件實行以鎮區為主的區域整體開發的,在保護好本地居民權益的前提下,鼓勵各地從實際出發,探索對外合作,開展區域整體開發運營。經修改完善的特色產業小鎮建設規劃報省特色產業小鎮產業發展和建設工作聯席會議審定。原則上通過公開程序選取開發主體。市縣和鎮級政府應對整體開發做好跟蹤服務和監管。(各市縣政府及省農墾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省發展改革委、省特色產業小鎮產業發展和建設工作聯席會議其他成員單位,列第一位者為牽頭單位,下同)
(二)壯大特色產業,提升發展動力。
特色產業小鎮重點發展旅游、熱帶高效農業、高新技術、低碳制造、健康養生、民俗文化、休閑體育、互聯網、文化創意、現代物流等產業。各市縣要依據小鎮的資源稟賦、區位優勢和發展基礎,按照宜農則農、宜游則游的原則,明晰特色產業發展方向,合理確定產業布局。采取措施,加大主導產業龍頭企業的引入和培育力度,積極推動以上下游企業分工協作、品牌企業為主導的產業集群發展,推動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既重視新興產業培育,又重視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切實推進熱帶高效農業提高附加值、延長產業鏈,促其成為區域經濟的支撐。實施“全域旅游”節點提升工程,做好“旅游+”和“+旅游”的文章。充分利用生態環境資源、熱帶農業資源和歷史文化資源,將旅游功能融入到小鎮建設之中。對于處于生態敏感區的小鎮,要充分考慮生態環境承載力,不盲目追求大規模人流、建大景區。鼓勵龍頭企業完善與當地居民的利益聯結機制,結成利益共同體,達到“共贏”。在產業布局和實施上做好鎮村聯動,以鎮帶村、鎮村協調、村村協調。加強相關生產性服務業和生活性服務業發展,積極推動一、二、三產業融合。小鎮建設可以有一些與產業發展結合緊密的小規模商業和旅游經營性地產,但禁止以住宅為主的房地產開發。(各市縣政府及省農墾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省發展改革委、省旅游委、省農業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廳、省衛生計生委、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科技廳、省海洋與漁業廳、省林業廳、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等)
(三)強化基礎設施支撐,提升承載能力。
加強特色產業小鎮基礎設施建設,滿足產業發展配套和居民生產生活需要。搞好“五網”建設,完善小鎮對外交通路網體系,對需要升級的鎮區主次干道進行升級改造,保障道路交通及停車設施完善便捷,鎮區道路硬化率達95%以上,客運通達率達100%;健全小鎮防洪排澇、水資源合理配置體系,完善供水管網系統,提高水安全保障水平;因地制宜建設污水處理設施和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完善垃圾清運系統,實現污水基本達標排放,逐步提高垃圾機械化清運率;建設和完善電力、通訊、廣播電視以及消防等設施,保障信號傳輸快捷可靠,線路架設規范有序,各類防災設施符合標準,實現110KV骨干電網改造基本完成,輸配電網供電可靠性達到80%以上,鎮域光纖和4G網絡全覆蓋,寬帶接入速率50M以上;堅持生態低碳宜居,逐步使鎮區綠色化、美麗化、海綿化。(各市縣政府及省農墾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省交通運輸廳、省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務廳、省通信管理局,海南電網公司等)
加快旅游服務設施建設,合理規劃配置必需的游客服務中心、公共停車場、旅游廁所、慢行交通系統等旅游基礎設施,規劃建設適度超前的充電樁(站),統籌小鎮旅游標識標牌的規劃設計和建設,推行免費公共無線網絡服務,構建包括旅游觀光、醫療保健、休閑度假、民俗文化、旅游商品、特色餐飲、信息咨詢等相關服務為一體的旅游綜合服務體系。(各市縣政府及省農墾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省旅游委、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交通運輸廳等)
(四)完善公共服務功能,增加服務新供給。
推進鎮域公共服務功能補漏和提升,并積極推動城鎮公共服務向周邊農村延伸。根據特色產業小鎮常住人口增長趨勢和空間分布,統籌實施教育、醫療、衛生、文化、體育、就業、社會保障、居家生活、社會安全等民生工程。在穩步提高義務教育的基礎上,扎實開展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培養農村實用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提高農民思想道德和科學文化素質。強化公共衛生體系,完善三級醫療保健網。加強文化體育基礎設施和公共文化服務隊伍建設。搭建城鎮就業信息平臺,提高居民就業技能。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提高服務水平。配套完善相應的商業、社區服務設施,提升小鎮社會管理標準化、信息化、精細化水平。鼓勵市縣政府明確在基本公共服務中承擔主要責任的前提下,采取措施引導市場和社會力量參與鎮(鄉)基本公共服務供給。通過完善公共設施和服務,改善人居環境,增強小鎮吸引力。(各市縣政府及省農墾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廳、省衛生計生委、省民政廳等)
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大力弘揚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引導農村居民增強發展意識、效率意識、競爭意識。深入開展民主法制教育,幫助農村居民增強法制觀念,提高法律素質。積極倡導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促進農村形成團結互助、扶貧濟困、平等友愛、融洽和諧的良好風尚。鼓勵多種形式的農民自辦文化。廣泛開展農村精神文明創建活動,進一步提升農村社會文明程度。(各市縣政府及省農墾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省精神文明辦、省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等)
(五)保護生態環境,節約利用資源。
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綠色發展理念,把嚴守生態保護紅線、保護生態環境和節約利用資源作為特色產業小鎮規劃建設的根本要求。全面落實“河長制”,實施生態環境修復和綜合整治工程,開展鎮域山、水、林、田、湖生態保護和修復,保護地形地貌、河湖水系、濕地、森林植被、動物棲息地等自然景觀資源;加快小流域治理,開展水土保持、面源污染防治等工程,改善提升生態環境質量,推動生態保護與產業發展互促互融;實施以農貿市場整治、交通秩序整治、違法占地整治、鎮容環境整治等為重點的環境綜合整治,依托小尺度、精致化的城市設計,結合收儲、搬遷、(棚戶區)改造、提升等手段,引導小鎮核心區塊有機更新,積極打造特色活力區。
結合自然生態肌理,開展鎮域綠化美化工程。加強公共綠地、附屬綠地和防護綠地建設,抓好道路綠化、庭院綠化和建設項目配套綠化,做好鎮周邊、主要街道、河流沿線等重要節點綠化整治,打造宜居宜業的小鎮發展環境。結合實際對鎮區及重要景點、景區進行亮化。立足長遠,堅持發展綠色產業、循環經濟。解決好生產生活垃圾、污水處理問題。全面節約集約用地,優化國土空間利用,把提高資源節約集約利用能力與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結合起來。(各市縣政府及省農墾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省旅游委、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務廳、省林業廳等)
(六)加強特色文化保護,延續文化傳承與創新。
實施小鎮傳統民居村落保護修復工程,重視民俗風情的傳承。充分挖掘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的文化價值,修復歷史文化街區,細研民俗風情,保持獨特風情風貌,大力挖掘文化內涵,彰顯鄉愁特色,保持并強化小鎮特有的歷史、文化、民族特點,傳承歷史文脈。注重文化遺產的整體性、系統性和綜合性。將黎苗文化、火山文化、紅色文化、農墾文化、華僑文化、海洋文化、綠色生態文化及典故傳說、祖訓家規、工藝制作等地域傳統文化,進行發掘整理和策劃傳播運用,實現歷史記憶、文化脈絡、地域風情的有機融合,為旅游注入文化靈魂。(各市縣政府及省農墾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省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廳、省旅游委、省民宗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
(七)推進職能轉變,激發發展新活力。
進一步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破除部門利益,提高管理服務水平。大力推動并維護公平競爭,變被動服務為主動服務,為企業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和社會環境。發揮市場在小鎮建設中的主導作用,廣泛引入社會資本參與小鎮產業發展、項目開發、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等。積極借助專業化公司融資、融智、產業招商、城市運營管理等方面的經驗和優勢,由專業公司深度參與小鎮規劃制定、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建設、人才引進、特色挖掘等方面的建設運營,政府做好法規政策引導、服務配套保障,通過多種方式提供公共服務,當好管理者和監督者,從總體上提升小鎮建設、運營和管理水平,促進小鎮持續健康快速發展?;ヂ摼W作為推動產品創新和業態創新的重要動力,應把“互聯網+旅游”、“互聯網+農業”、“互聯網+公共服務”等作為產業發展水平和政府管理能力提升的重要方面。(各市縣政府及省農墾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
建立健全特色產業小鎮建設長效交流機制,定期舉辦特色產業小鎮建設業務培訓班、特色產業小鎮高峰論壇和特色產業小鎮經驗交流會,建立健全分類型服務指導特色產業小鎮工作機制。(省發展改革委、省特色產業小鎮產業發展和建設工作聯席會議其他成員單位,各市縣政府及省農墾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省級層面依托現有聯席會議制度推進特色產業小鎮建設工作。省直有關部門要加強特色產業小鎮項目籌劃指導,將小鎮的項目與十二個重點產業發展和統籌城鄉建設有效銜接;及時完善并兌現扶持政策,根據進展情況將特色產業小鎮建設項目納入全省重點項目進行跟蹤推進。各市縣是特色產業小鎮建設的責任主體,應按照“六個一”的目標和工作機制,組建強有力的工作班子,制定規劃和政策,完善計劃和措施,及時研究解決遇到的問題,對特色產業小鎮投資建設主體進行跟蹤指導,扎實推進建設工作。完善省與市縣聯動、部門聯合、對口指導、綜合施策的工作協調推進機制,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強力推進特色產業小鎮建設。省特色產業小鎮產業發展和建設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設立特色產業發展和鄉村規劃建設指導專家庫,同時建立咨詢制度,為全省特色產業小鎮規劃、建設和發展中所面臨的問題提供咨詢。(省發展改革委、省特色產業小鎮產業發展和建設工作聯席會議其他成員單位,各市縣政府及省農墾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等)
(二)完善產業政策。
省政府有關部門要在全省相關產業規劃的基礎上,進一步編制細分行業規劃,針對各行業的特性,明確相關區域產業培育、發展的具體辦法,明確產業鏈發育、構建、形成的條件、機制如何完善,明確有關政策措施。要完善、深化跨市縣的區域產業規劃,為各市縣總體產業規劃布局和特色產業小鎮的產業規劃提供指導。對于相互毗鄰、自然人文環境相似、產業結構相近的小鎮,省政府有關部門牽頭研究制定大的片區產業和建設規劃,使相鄰小鎮的規劃建設能夠有所遵循并有效銜接。省級已經出臺的產業政策,需要根據特色產業小鎮建設實際進行完善的,省直相關部門應及時提出,加以完善。(省發展改革委、十二個重點產業牽頭部門,各市縣政府及省農墾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等)
(三)加強財政金融扶持。
省財政廳等部門要研究制定特色產業小鎮建設財政資金使用指導性意見,支持市縣整合各類與特色產業小鎮相關的專項資金,統籌用于特色產業小鎮鎮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各市縣也應建立完善特色產業小鎮建設投入機制,加大特色產業小鎮投入力度。省財政視財力情況,對達到建設標準通過驗收并命名的特色產業小鎮給予獎勵。(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旅游委、省農業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教育廳、省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廳、省衛生計生委、省民政廳、省民宗委、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海洋與漁業廳、省水務廳、省林業廳、省生態環境保護廳,各市縣政府及省農墾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等)
計劃3年統籌安排省級財政資金,與國家開發銀行、光大銀行等金融機構合作,設立200億元規模的海南省特色產業小鎮發展基金,專項用于特色產業小鎮產業培育發展、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等。同時積極爭取國家重點建設基金支持,省級已經設立的政府投資基金,能夠向特色產業小鎮建設項目傾斜的,應予以傾斜。積極鼓勵政策性、開發性、銀行期限長、利率低的信貸資金支持特色產業小鎮建設。鼓勵各市縣探索不同的小鎮建設融資渠道,積極引導多元化市場主體通過PPP模式等多種途徑參與小鎮建設。進一步制定完善放寬抵押擔保、加大保險特別是政策性農業種植養殖保險補貼、支持融資貸款等政策措施,積極開展信用評級和信貸抵押相結合的免評估、可循環信用貸款,推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和林權擔保融資,繼續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工作,加大對各類生產主體融資支持,降低生產經營風險。對注冊地和主要生產經營地均在國定貧困市縣的龍頭企業,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省相關部門要按照“即報即審、審過即發”政策給予大力支持。省國土、環保、工商、稅務等部門要采取有力措施,積極化解歷史遺留問題,大力創造條件,支持重點產業特別是農業龍頭企業上市融資。對成功上市的龍頭企業按照我省金融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給予獎補。(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省地稅局、省工商局、省政府金融辦,中國銀監會海南監管局、中國證監會海南監管局、中國保監會海南監管局,各市縣政府及省農墾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等)
(四)加強用地保障。
開展小鎮區域內各類閑置土地處置,盤活和整合存量建設用地,有序將小鎮建設用地納入城鎮建設用地擴展邊界,促進發展空間集聚。在合理規劃前提下,省國土管理部門每年根據特色產業小鎮新增建設用地需要,安排一定數量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予以保障。支持特色產業小鎮積極探索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相掛鉤的有效途徑,提高建設用地保障能力。落實好《國土資源部農業部關于進一步支持設施農業健康發展的通知》(國土資發〔2014〕127號)《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國家旅游局關于支持旅游業發展用地政策的意見》(國土資規〔2015〕10號)等文件精神,合理安排設施農業用地,加大對休閑農業、鄉村旅游等用地保障力度。直接用于或者服務于農業生產的生產設施、附屬設施和配套設施用地,依法按農用地管理,不需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積極支持農產品冷鏈、初加工、烘干設施、倉儲等設施建設。對于使用林地發展林下經濟的,在不改變林地性質、毀壞林木、滿足生態承載能力的前提下,各有關部門要簡化林地審批,予以大力支持。支持城鎮和鄉村居民利用自有住宅或者其他條件依法從事旅游經營。發展休閑農業、鄉村旅游涉及建設永久性餐飲、住宿、會議、展銷、休閑廊亭等用地的,在符合相關市縣“多規合一”總體規劃及我省相關政策規定的前提下,支持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等審批手續。省下達給市縣的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可以調劑用于特色產業小鎮建設,各市縣政府要將涉及新增建設用地的特色產業小鎮建設項目用地納入市縣“多規合一”總體規劃中,保障項目建設用地需求。允許通過村莊整治、宅基地整理等節約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采取入股、聯營等方式建設農業休閑設施。鼓勵農戶以承包土地聯合經營,組建自我服務的專業合作組織,共同面向市場。鼓勵農民探索以土地經營權作價入股等方式參與小鎮產業項目,獲取合理收益分配。(省國土資源廳、省旅游委、省農業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林業廳,各市縣政府及省農墾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等)
(五)強化人才支撐。
充分發揮行業主管部門、市縣引才主體作用,編制農業、旅游、互聯網等特色產業人才需求目錄,積極引導人才向特色產業小鎮流動。加大各類技術人才引進培養力度,鼓勵專業技術及管理人才到特色產業小鎮就業創業,在住房、子女入學、配偶就業等支持政策方面,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照顧。對小鎮引進亟需的高端人才、特殊人才,加大政策傾斜力度。同時,鼓勵全省各級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到小鎮掛職或任職,對掛職或任職人員在待遇方面予以從優。
加大特色產業小鎮創新實用人才和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力度。與高校、職校合作,訂單培養特色產業小鎮規劃建設管理等緊缺人才,加強對相關工作領導干部的業務培訓,培養一批年輕人參與到小鎮建設當中。有針對性地為特色產業小鎮培訓技能型勞動力,突出搞好種養大戶、農業合作社骨干、創業致富帶頭人的培訓。省財政對小鎮人才培養培訓提供補助。(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旅游委、省農業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扶貧辦,各市縣政府及省農墾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等)
(六)推進體制創新。
選擇少數具備條件的特色產業小鎮作為全省鎮級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從擴大經濟社會管理權限、創新行政管理體制機制、完善財政管理體制等方面進行先行先試。大力推進擴權強鎮,依法賦予或委托下放試點鎮建設管理、市場服務、民生管理等縣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賦予同人口與經濟規模、事權與財權相適應的管理權限與能力,加強試點鎮管理機構和人才隊伍的建設,提高公共服務能力。在集中行政審批服務和綜合行政執法方面,探索鎮級機構設置、人員分類管理、統籌使用制度,強化鎮級政府的執法能力,形成小鎮管理服務模式和基層政府運行新機制。完善財政管理體制,按照事權與支出責任相一致原則,因地制宜完善試點鎮財政管理體制,確保鎮級財政正常支出需要。建立健全激勵機制,在相關財政資金安排方面向試點鎮傾斜。放寬試點鎮落戶條件,引導非農產業和農村人口有序向試點鎮轉移。完善城鄉間、地區間基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政策,加大農業轉移人口隨遷子女相關醫療等經費轉移支付力度,增強農民進城落戶吸引力。(省編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衛生計生委、省公安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各市縣政府及省農墾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等)
(七)強化考核監督。
省發展改革委、省統計局等部門要抓緊研究制定特色產業小鎮建設發展標準和考核驗收辦法,省旅游委要根據國家旅游景區質量等級的劃分與評定標準,制定旅游小鎮認定標準。建立完善督查考評機制,加強對小鎮建設發展的指導監督。各市縣政府和省農墾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要建立健全特色產業小鎮統計工作機制和統計監測數據共享機制,按月報送特色產業小鎮創建工作進展情況。省特色產業小鎮產業發展和建設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組織省直有關部門對特色產業小鎮建設的進展情況開展督促檢查。
對經考評完成創建任務、達到建設標準的特色產業小鎮,省特色產業小鎮產業發展和建設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及時組織驗收報省政府批準,給予正式命名授牌。各市縣政府要切實加強對小鎮建設發展的組織實施,將特色產業小鎮建設成效納入各市縣政府年度目標考核體系。對不符合特色產業小鎮內涵特征、有效投資帶動作用弱、新開工建設項目少等預期成效差的特色產業小鎮及時予以調整。對特色產業小鎮建設成績突出的市縣、鄉鎮和先進個人,予以通報表彰。(省發展改革委、省統計局、省特色產業小鎮產業發展和建設工作聯席會議其他成員單位,各市縣政府及省農墾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等)